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为:COAMC豫-2023-A-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依法转让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14094
住所地:郑州市农业路东26号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98068806
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附:不良贷款债权转让标的清单
(转让基准日:2023年7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债权金额合计 | 担保方式 | |
1 | 河南前进铸钢有限公司 | 39,980,999.00 | 56,873,082.95 | 337,089.00 | 97,191,170.95 | 由王建超、王则儒、段风兰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由债务人名下土地(辉国用(2012)第1900015号)面积:322940.133㎡;厂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05500007)面积:76990.63㎡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
2 | 河南前进铸钢有限公司 | 9,795,462.00 | 13,069,033.33 | - | 22,864,495.33 | 由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王建超、王则儒、段风兰提供连带保证;由债务人名下土地(辉国用(2012)第1900015号)面积:322940.133㎡;厂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05500007)面积:76990.63㎡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