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沁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南沁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
河南沁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沁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河南沁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29855443
住所地:沁阳市怀府中路16号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838113692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26层
特此公告。
河南沁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债权基准日:2022年5月11日(人民币:元)
序号 | 借款人 | 借款合同编号 | 本金 | 利息 | 费用 | 担保情况 |
1 | 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180012013M100001300 | 56813872.45 | 65489874.55 | 0 | 保证人:沁阳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彪 |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