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与驻马店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租赁物所有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驻马店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受让方)。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与驻马店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受让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驻马店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受让方)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驻马店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受让方)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396-2958887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玉兰路与李庄路交叉口西南侧311室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826676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26层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
驻马店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受让方)
2022年05月18日
公告清单(基准日:2021年11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费用及其他 | 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 担保方式 | 租赁物 |
1 | 河北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41,545,199.26 | 1,134,090.46 | 254,320.00 | 河北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河北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涞水县野三坡景区门票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 景区配套设施一批 |
2 | 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372,540.33 | 758,012.69 | 4,574,960.16 | 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眉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御龙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眉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御龙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景区配套设施一批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