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信德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方)与方得强(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南信德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方)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方得强(受让方)。河南信德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方)与方得强(受让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方得强(受让方)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方得强(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方得强
电话:13383839666
河南信德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张玉
电话:18838113692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光路19号
转让方:河南信德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方得强
2022年04月11日
资产清单(截止2021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借据号/合同号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费用(若有) | 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 担保方式 |
1 | 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13年XQH7131字001号 | 43718806.51 | 54,877,611.85 | 302,359.90 | 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世纪金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李昱、候绍民、娄保军、秦淑红 | 质押物:煤炭29.65万吨;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