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赵仁振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赵仁振。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赵仁振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赵仁振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赵仁振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赵仁振
2022年1月24日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826672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 厦26层
赵仁振(受让方)联系电话:15837006265
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建业十八城四期南门中科罗氏
公告清单(基准日:2021年3月22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费用 | 担保方式 | 担保明细 |
1 | 商丘市盛力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 4940000.00 | 1,143,805.30 | 25,613.00 | 保证+抵押 | 抵押物:张冬梅住宅(房地产)抵押,房屋权证号:房权证2011字第1100000673,他项权证号/预抵押登记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919号,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13号海岸金沙F栋2层F3-201房,面积:90.03平方米保证人:商丘市博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井海潮、井伟丽、张冬梅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