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宁南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王宁南。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宁南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王宁南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宁南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宁南
2021年11月19日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826672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 厦26层
王宁南(受让方)联系电话:18539956809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南刘庄1号
公告清单(基准日:2021年3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费用 | 担保方式 | 担保明细 |
1 | 汤阴县广正粮贸有限公司 | 9,790,894.48 | 3,066,733.55 | 保证 | 河南银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岳芳,郑红梅,郑红涛、常春剑、李久立、李许来、马强、史亮丽、耿耿、河南力威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