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与商丘红骏商贸有限公司(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商丘红骏商贸有限公司(受让方)。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与商丘红骏商贸有限公司(受让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商丘红骏商贸有限公司(受让方)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商丘红骏商贸有限公司(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
商丘红骏商贸有限公司(受让方)
2021年9月27日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826672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26层
商丘红骏商贸有限公司(受让方)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37007778
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睢阳大道与胜利路交叉口路北益汇物流院内
公告清单(基准日:2021年3月22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 | 罚息、代垫费用等(若有) | 担保措施 |
1 | 商丘市利之源糖业有限公司 | 1,898,000.00 | 565,600.00 | 8,900.00 | 抵押物:1、宁亚抵押房产位于梁园区凯旋东路北旺角广场步行街EF区2层9号用途商业,面积146.89平方米。 |
2 | 商丘市利之源糖业有限公司 | 1,429,000.00 | 359,900.00 | 11,000.00 | 抵押物:1、卢爱芝抵押房产位于梁园区凯旋东路北旺角广场步行街北侧西(原西16号)用途商业,面积119.49平方米。最高额抵押80万。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