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保证人所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转让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保证人,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保证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受让方的联络方式如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25楼
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371-56826656
转让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受让方: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债权明细》
基准日:2021年6月2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费用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1 | 卫辉市鑫森纸业有限公司 | 720.53 | 478.28 | 7.29 | 保证 | 河南太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鲁豫、吴新忠 |
2 | 河南新马车辆有限公司 | 682.93 | 589.47 | 6.84 | 保证 | 河南太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吕生银、吕明海、河南新垣实业有限公司 |
3 | 卫辉市豫兴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752.57 | 449.96 | 6.99 | 保证 | 河南太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韩金霞、翟明森 |
4 | 卫辉市今生缘家具有限公司 | 477.24 | 374.81 | 4.77 | 保证 | 河南太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正鹏 |
5 | 新乡好运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412.81 | 189.26 | 4.73 | 保证 | 河南太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王泽营、王泽*、何兰平 |
6 | 新乡市金利达化纤厂 | 945.20 | 972.16 | 9.05 | 保证 | 河南太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田金力 |
7 | 河南省新乡六通实业有限公司 | 605.50 | 230.57 | 6.82 | 保证 | 河南太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恒叶、刘永利、付皓、刘可乾 |
合计 | 4596.78 | 3284.51 | 46.48 |
本公告若有差错,以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资产档案和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定、裁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