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浚县金天地卫贤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与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浚县金天地卫贤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浚县金天地卫贤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与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浚县金天地卫贤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浚县金天地卫贤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标的资产截至基准日(2019年8月26日)折合人民币金额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名称 | |
本金余额(元) | 利息余额(元) | ||||
1 | 鹤壁市燎原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20,000.00 | 760,335.92 | 保证 | 鹤壁市中原牧业发展中心 |
2 | 鹤壁市燎原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6,214.62 | 780,865.00 | 保证 | 河南省国营浚县农场 |
3 | 鹤壁市星原农垦公司 | 200,000.00 | 2,427,875.17 | 保证 | 河南省国营浚县农场 |
合计 | 1,126,214.62 | 3,969,076.09 | | |
浚县金天地卫贤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3月13日